◆图书馆读者服务部规则
1、本室图书、报刊仅供本院读者借阅。
2、本室实行开架借阅,请勿携带书包、书籍等。
3、读者凭借阅证入室办理借书手续,不得擅自将书籍带出书库,否则,视为窃书处理。
4、图书借书册数及期限:教职工限借1-5册,学生限借1册。借期为一个月,到期如需继续使用,可办理续借手续。续借手续只办一次,期限为一个月。
5、现刊、报纸概不外借,每人每次限阅一种期刊或报纸,阅毕放回原位。过刊教职工每次可借两册,学生可借一册,借期一个月。
6、借阅证应妥善保存,不得转借和代借,如有遗失,应立即来馆查询、挂失和补证。
7、读者借阅图书、期刊、杂志时,如发现有污损、残缺等情况,应及时向工作人员声明,加盖印记。否则,在还书时发现以上情况,均由借书人负责。
8、读者要爱护图书、期刊、杂志,不得裁挖、圈划、污损、撕毁,不得损毁书籍上的条形码等其它标志。
9、读者需自觉遵守规则,对违规行为,管理人员有权提醒及批评教育,并按规定做相应处理。
三.其他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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