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措施
做好开学后校园封闭管理的措施
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做好学校开学后校园封闭管理,加强校园门卫管理,保卫处结合安全工作实际,特制定以下措施:
1、保卫处应全面加强学校门卫管理,北校区实行封闭式管理,严禁学生外出,关闭北校区东门、西门。学生入学前接受体温检测,合格后方可入校,学生家长及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校区。
2、全体教职工、校内家属区居住的教工家属一律进行人脸识别及有效证件(教职工工作证、居民疫情防控临时出入证),经热成像体温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校园;教职工驾车,一律在校门口进行人脸识别和热成像体温检测合格后进入。对居住在校外的教职员工出入实行“名单制”管理,上下班途中做到“两点一线”,并做好个人防护。
3、来访、会谈等公务事项,尽可能安排在校外进行。如确有外来人员需要进入校园,必须由接待部门填写《疫情防控期间公务来访人员申请表》,并提交校防控办(设在后勤处),经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进入校园。来访、会谈等公务人员随行车辆不得进入校园。
4、离退休人员非工作原因不得进入校园。如因工作原因需要进入校园,必须由接待部门填写《疫情防控期间公务来访人员申请表》,并提交校防控办,经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进入校园。
5、食品外卖及快递严禁进入校园,任何人不得在校门、学校围栏等处接取外卖、快递。
6、强化校园车辆管理,除本校备案车辆外,其他车辆严格执行审批管理,办法如下:
(1)所有必要的日常生活服务保障车辆,包括:食品原材料、生活商品、垃圾清运车辆等,需使用部门向校防控办申报,填写《疫情防控期间车辆入校申请表》,经批准后报保卫处备案,未经备案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2)临时入校车辆,包括:送货车辆、维修车辆、基建车辆等,需提前一天由接洽部门向校防控办提出申请,填写《疫情防控期间车辆入校申请表》,经批准后报保卫处备案,未经备案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3)救护车、消防车等急救车辆可以不经批准进入校园。
7、严格进行外来人员健康管理,接待单位必须对外来人员健康情况进行全面摸底,保证其入校前14天内身体状况健康正常,并且其健康码为“绿码”,方可提交入校申请。外来人员入校造成的任何后果由接洽部门全面负责。
8、入校隔离期间,如遇学生确需外出,需由所在系报疫情防控办公室,经学院开具的离校证明,方可离校。
2020年9月16日
保卫处
关于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措施
做好开学后校园封闭管理的措施
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做好学校开学后校园封闭管理,加强校园门卫管理,保卫处结合安全工作实际,特制定以下措施:
1、保卫处应全面加强学校门卫管理,北校区实行封闭式管理,严禁学生外出,关闭北校区东门、西门。学生入学前接受体温检测,合格后方可入校,学生家长及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校区。
2、全体教职工、校内家属区居住的教工家属一律进行人脸识别及有效证件(教职工工作证、居民疫情防控临时出入证),经热成像体温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校园;教职工驾车,一律在校门口进行人脸识别和热成像体温检测合格后进入。对居住在校外的教职员工出入实行“名单制”管理,上下班途中做到“两点一线”,并做好个人防护。
3、来访、会谈等公务事项,尽可能安排在校外进行。如确有外来人员需要进入校园,必须由接待部门填写《疫情防控期间公务来访人员申请表》,并提交校防控办(设在后勤处),经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进入校园。来访、会谈等公务人员随行车辆不得进入校园。
4、离退休人员非工作原因不得进入校园。如因工作原因需要进入校园,必须由接待部门填写《疫情防控期间公务来访人员申请表》,并提交校防控办,经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进入校园。
5、食品外卖及快递严禁进入校园,任何人不得在校门、学校围栏等处接取外卖、快递。
6、强化校园车辆管理,除本校备案车辆外,其他车辆严格执行审批管理,办法如下:
(1)所有必要的日常生活服务保障车辆,包括:食品原材料、生活商品、垃圾清运车辆等,需使用部门向校防控办申报,填写《疫情防控期间车辆入校申请表》,经批准后报保卫处备案,未经备案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2)临时入校车辆,包括:送货车辆、维修车辆、基建车辆等,需提前一天由接洽部门向校防控办提出申请,填写《疫情防控期间车辆入校申请表》,经批准后报保卫处备案,未经备案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3)救护车、消防车等急救车辆可以不经批准进入校园。
7、严格进行外来人员健康管理,接待单位必须对外来人员健康情况进行全面摸底,保证其入校前14天内身体状况健康正常,并且其健康码为“绿码”,方可提交入校申请。外来人员入校造成的任何后果由接洽部门全面负责。
8、入校隔离期间,如遇学生确需外出,需由所在系报疫情防控办公室,经学院开具的离校证明,方可离校。
2020年9月16日
保卫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