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在听取支部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在5月30日财会系教工党支部召开的支委会议上确认教师檀礼连为入党发展对象,特此公示,公示期5月30日至6月5日。
公示期间,广大党员、群众可采取打电话或来访的方式,向财会系教工党支部反映情况。为便于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广大党员、群众要提供具体反映事实或线索,提倡留下姓名和电话号码。党支部将组织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严格保密。
反映地址:北校区行政楼四层财会系办公室
联系电话:0351-6533001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在听取支部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在5月30日财会系教工党支部召开的支委会议上确认教师檀礼连为入党发展对象,特此公示,公示期5月30日至6月5日。
公示期间,广大党员、群众可采取打电话或来访的方式,向财会系教工党支部反映情况。为便于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广大党员、群众要提供具体反映事实或线索,提倡留下姓名和电话号码。党支部将组织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严格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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