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公寓“十不准”“十提倡”
一、不准在公寓内大声喧哗、拍球、吹拉弹唱、大声播放音乐;提倡保持公寓安静,创造安全、安静的休息环境:
二、不准打麻将、赌赌博、抽烟、喝酒、会餐、聚会;提倡行为规范,遵规守纪;
三、不准在床上、墙壁乱写、乱画、乱贴、乱拉、乱钉挂帘帘;提倡爱护环境,保持室内卫生整洁;
四、不准从室内向外波水、吐痰、抛扔任何物品、杂物;提倡社会公德,培养文明举止;
五、不准在公寓内打架斗殴、起哄闹事;提倡团结友爱、互相谅解、共同进步;
六、不准在公寓内存放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易伤人工具、反动淫秽书刊及黄色音像制品;提倡利益共存,自觉抵制黄、赌、毒;
七、不准私自撬门砸锁、拆卸公物家具;提倡安全为本、爱护公物行为;
八、不准在室内私接电器、照明点蜡、起灶做饭、焚烧废纸;提倡互相监督,共同抵制恶作剧;
九、不准在公寓内进行商品交易;提倡在校期间认真学习,不做其它有损学生形象的事;
十、不准无故晚归或夜不归宿;提倡有事请假,保证学生住宿安全。
学生处
公寓管理中心
学生入住须知
1、入住学生按学院规定交清有关费用,办理住宿手续。
2、按分配的房间、床位住宿,不得随意调换或占用其他房间,不得在分配指定之外的地方租住。
3,学校以寝室为单位按时发放卫生工具,各寝室必须妥善保管使用,使用期内损耗或丢失,需自行负责解决。
4、入住学生在布量寝室时不得使用铁钉,油漆、刀具、涂改液,宣传颜料等,保持门窗、家具、墙壁整洁,违者责令恢复原貌,并视情节轻重罚款。
5、遵守作息时间,按时起床、就寝。夏季早6:00起床,晚22:30归寝,23:00熄灯。冬季早6:30起床,晚22:00归寝,22:45熄灯。严禁在休息时内大声喧哗或进行其他影响他人学习、休息的活动。
6、宿舍送电时司:夏季早6:00-8:00,中午12:00-14:30,晚16:30-23:00,冬季6:30-8:00,中午12:00-14:00,晚16:00-22:45,星期六12:00-23:00,星期日全白天送电。
7.宿舍内严禁留宿异性,不准留宿亲友和其他外校人员,有特殊情必须进入公寓时,须到宿舍值班室进行登记,交押有关证件,经管理员同意后方能进入,并按规定时间离开,到值班室领回证件。
8、禁止乱接电源,禁止在学生宿舍使用大功率电气设备,禁止使用煤油炉,酒精炉,液化气等可能引起火灾的器具;禁止学生宿舍楼内焚烧杂物:禁止在学校存放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学生宿舍的插座仅限使用电脑、充电器等与学习有关的设备,禁止私拉接电线,一经发现,当场没收电器。
9、寝室内务卫生由各寝学生打扫,每天安值值日,按学院内务卫生标准进行整理,每周一次大扫除,每学期公寓中心定期组织全院宿舍内务卫生大检查。
10、学生离开寝室,要关窗锁门,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卡、证及贵重物品。
11、如发生火灾,公寓工作人员和学生应立即扑救,并及时向公寓科等相关部门负责人报告。
12,发现公共没施损坏时应及时详细填写报修单报公寓中心,故意损坏公共财产者,照价赔偿,并处以十倍以上的罚款且给予处分。
13、非公配大件财产设备(电视机,洗衣机,冰箱,冰柜等)不准在宿舍内使用。
14、寒暑假期间原则上不允许学生留校住宿,因各种原因确需要留校住宿的学生,必须经各系部及公寓中心批准。放假期间,学生个人贵重物品须带离宿舍。
15、严禁在宿舍楼道内拍打篮球及往墙上扔球,不准污损墙壁,严禁在桌上、凳子和墙壁上乱刻,乱涂,乱画,违者责令恢复原貌,并进行处罚。
16、严禁在宿舍楼道,宿舍内外停放自行车,违者每次罚款5-20元。
17,产禁在宿舍内打麻将或其他形式的赌博,禁止酗酒,划拳,严禁在学生宿含内打架斗段
适者报告各系部,保卫处和学生处从严处理,上课,自习、午体时同在宿舍内不准打牌,熄灯就寝后,严禁在宿舍内及周围打牌,下棋、唱歌、吵闹、高声喧哗等不遵守作息时间,影响他人休息的行为。
学生处
学生公寓“十不准”“十提倡”
一、不准在公寓内大声喧哗、拍球、吹拉弹唱、大声播放音乐;提倡保持公寓安静,创造安全、安静的休息环境:
二、不准打麻将、赌赌博、抽烟、喝酒、会餐、聚会;提倡行为规范,遵规守纪;
三、不准在床上、墙壁乱写、乱画、乱贴、乱拉、乱钉挂帘帘;提倡爱护环境,保持室内卫生整洁;
四、不准从室内向外波水、吐痰、抛扔任何物品、杂物;提倡社会公德,培养文明举止;
五、不准在公寓内打架斗殴、起哄闹事;提倡团结友爱、互相谅解、共同进步;
六、不准在公寓内存放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易伤人工具、反动淫秽书刊及黄色音像制品;提倡利益共存,自觉抵制黄、赌、毒;
七、不准私自撬门砸锁、拆卸公物家具;提倡安全为本、爱护公物行为;
八、不准在室内私接电器、照明点蜡、起灶做饭、焚烧废纸;提倡互相监督,共同抵制恶作剧;
九、不准在公寓内进行商品交易;提倡在校期间认真学习,不做其它有损学生形象的事;
十、不准无故晚归或夜不归宿;提倡有事请假,保证学生住宿安全。
学生处
公寓管理中心
学生入住须知
1、入住学生按学院规定交清有关费用,办理住宿手续。
2、按分配的房间、床位住宿,不得随意调换或占用其他房间,不得在分配指定之外的地方租住。
3,学校以寝室为单位按时发放卫生工具,各寝室必须妥善保管使用,使用期内损耗或丢失,需自行负责解决。
4、入住学生在布量寝室时不得使用铁钉,油漆、刀具、涂改液,宣传颜料等,保持门窗、家具、墙壁整洁,违者责令恢复原貌,并视情节轻重罚款。
5、遵守作息时间,按时起床、就寝。夏季早6:00起床,晚22:30归寝,23:00熄灯。冬季早6:30起床,晚22:00归寝,22:45熄灯。严禁在休息时内大声喧哗或进行其他影响他人学习、休息的活动。
6、宿舍送电时司:夏季早6:00-8:00,中午12:00-14:30,晚16:30-23:00,冬季6:30-8:00,中午12:00-14:00,晚16:00-22:45,星期六12:00-23:00,星期日全白天送电。
7.宿舍内严禁留宿异性,不准留宿亲友和其他外校人员,有特殊情必须进入公寓时,须到宿舍值班室进行登记,交押有关证件,经管理员同意后方能进入,并按规定时间离开,到值班室领回证件。
8、禁止乱接电源,禁止在学生宿舍使用大功率电气设备,禁止使用煤油炉,酒精炉,液化气等可能引起火灾的器具;禁止学生宿舍楼内焚烧杂物:禁止在学校存放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学生宿舍的插座仅限使用电脑、充电器等与学习有关的设备,禁止私拉接电线,一经发现,当场没收电器。
9、寝室内务卫生由各寝学生打扫,每天安值值日,按学院内务卫生标准进行整理,每周一次大扫除,每学期公寓中心定期组织全院宿舍内务卫生大检查。
10、学生离开寝室,要关窗锁门,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卡、证及贵重物品。
11、如发生火灾,公寓工作人员和学生应立即扑救,并及时向公寓科等相关部门负责人报告。
12,发现公共没施损坏时应及时详细填写报修单报公寓中心,故意损坏公共财产者,照价赔偿,并处以十倍以上的罚款且给予处分。
13、非公配大件财产设备(电视机,洗衣机,冰箱,冰柜等)不准在宿舍内使用。
14、寒暑假期间原则上不允许学生留校住宿,因各种原因确需要留校住宿的学生,必须经各系部及公寓中心批准。放假期间,学生个人贵重物品须带离宿舍。
15、严禁在宿舍楼道内拍打篮球及往墙上扔球,不准污损墙壁,严禁在桌上、凳子和墙壁上乱刻,乱涂,乱画,违者责令恢复原貌,并进行处罚。
16、严禁在宿舍楼道,宿舍内外停放自行车,违者每次罚款5-20元。
17,产禁在宿舍内打麻将或其他形式的赌博,禁止酗酒,划拳,严禁在学生宿含内打架斗段
适者报告各系部,保卫处和学生处从严处理,上课,自习、午体时同在宿舍内不准打牌,熄灯就寝后,严禁在宿舍内及周围打牌,下棋、唱歌、吵闹、高声喧哗等不遵守作息时间,影响他人休息的行为。
学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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