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元旦、春节将至,为切实抓好节日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纠治“四风”各项工作,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推出“元旦、春节期间‘四风’问题监督举报曝光专区”;山西省纪委监委在外网网站公开曝光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同时就2020年元旦春节期间监督“四风”工作作出安排部署,并公布相关举报方式。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加大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力度,增强警示震慑和教育引导作用。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通知精神,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确保全院党员干部度过一个文明节俭、廉洁祥和的“双节”,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就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加强“双节”廉洁自律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宣传教育,增强廉洁意识
元旦、春节期间,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纠正“四风”,整治奢侈浪费等问题的重要时间节点。全院党总、党支部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做好廉洁提醒,抓早抓小,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作为严肃政治任务抓牢抓实。广大党员干部要坚持以上率下,带头转变作风,形成“头雁效应”。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肃廉洁过节纪律要求,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要求,增强廉洁意识。
二、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责任担当
全院各党总支、党支部,各部门、各单位要强化责任担当,严明纪律规矩,深入开展“四风”问题和“帮圈文化”排查,抓好节日期间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集中整治,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通知》,认真对照中央纪委、省纪委通报的违纪典型案例,查摆检视自身是否存在类似问题,反思警醒。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自觉树立“四个意识”,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决纠正“四风”问题,杜绝“节日腐败”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执行“十严禁”:
严禁用公款购买和赠送节礼;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严禁用公款参加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违反规定使用公车;严禁借节日之机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禁用公款相互走访、联谊、赠送年节礼品;严禁接受服务对象提供的旅游、宴请等活动;严禁违反规定以各种方式收送“红包”、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土特产品;严禁奢侈浪费和其他各种违规违纪行为。
三、加强监督检查,严肃责任追究
“双节”期间,院纪委将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依据党内法规和上级要求,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违反规定、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个人,特别是隐形变异“四风”问题,严肃查处。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坚持“一案双查”,在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举报电话:0351-6533089
举报邮箱:sxjgyjjb@163.com
中共山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9年12月31日
2020年元旦、春节将至,为切实抓好节日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纠治“四风”各项工作,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推出“元旦、春节期间‘四风’问题监督举报曝光专区”;山西省纪委监委在外网网站公开曝光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同时就2020年元旦春节期间监督“四风”工作作出安排部署,并公布相关举报方式。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加大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力度,增强警示震慑和教育引导作用。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通知精神,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确保全院党员干部度过一个文明节俭、廉洁祥和的“双节”,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就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加强“双节”廉洁自律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宣传教育,增强廉洁意识
元旦、春节期间,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纠正“四风”,整治奢侈浪费等问题的重要时间节点。全院党总、党支部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做好廉洁提醒,抓早抓小,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作为严肃政治任务抓牢抓实。广大党员干部要坚持以上率下,带头转变作风,形成“头雁效应”。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肃廉洁过节纪律要求,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要求,增强廉洁意识。
二、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责任担当
全院各党总支、党支部,各部门、各单位要强化责任担当,严明纪律规矩,深入开展“四风”问题和“帮圈文化”排查,抓好节日期间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集中整治,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通知》,认真对照中央纪委、省纪委通报的违纪典型案例,查摆检视自身是否存在类似问题,反思警醒。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自觉树立“四个意识”,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决纠正“四风”问题,杜绝“节日腐败”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执行“十严禁”:
严禁用公款购买和赠送节礼;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严禁用公款参加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违反规定使用公车;严禁借节日之机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禁用公款相互走访、联谊、赠送年节礼品;严禁接受服务对象提供的旅游、宴请等活动;严禁违反规定以各种方式收送“红包”、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土特产品;严禁奢侈浪费和其他各种违规违纪行为。
三、加强监督检查,严肃责任追究
“双节”期间,院纪委将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依据党内法规和上级要求,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违反规定、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个人,特别是隐形变异“四风”问题,严肃查处。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坚持“一案双查”,在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举报电话:0351-6533089
举报邮箱:sxjgyjjb@163.com
中共山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9年12月31日